黑龙江市2019年度“江山好稻米”微信投票评选活动开始了


为加快推广优质稻米生产,培育优质稻米品牌,推动我市稻米生产向优质化、生态化、品牌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,推进粮食生产供给侧改革,决定组织开展黑龙江市“江山好稻米”微信投票评选活动。
一、活动组织
1.本活动由黑龙江市农业局主办,具体由黑龙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承办,各乡镇(街道)组织推荐参评名单。
2.评鉴成员由专家、市民代表及有关部门等人员组成。
二、评选程序
(一)“江山好稻米”评选程序
1.组织申报。本市有稻米生产基地(种粮大户、专业合作社、生产企业和家庭农场等)或拥有稻米品牌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。
2.样品选送。由每个申报主体根据活动要求择优选送,一个主体可选送3个以内(含3个)参选稻米品种。样品送达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前,样品送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粮油组。
3.产品评定。在选送样品的基础上,组织召开专家、市民评定会。评鉴组现场从外观、食味品质打分。蒸煮根据参评者提供蒸煮水比(或由参评主体自己加水确定),每个稻米类型用统一品牌型号电饭锅自动模式蒸煮(蒸煮量为750g,用水统一为矿泉水)。由评鉴组根据评分标准打分,按选送样品数量的50%评出“江山好稻米”产品 。
(二) “稻米好品种”评选程序
1.样品采集。样品由农技推广中心统一采集。
2.品种评定。“稻米好品种”与“江山好稻米”按同样方法和程序评选 ,分开打分。 由评鉴组根据评分标准打分,按选送样品数量的50%评出“稻米好品种”。
三、评选规则
(一)“江山好稻米”评选规则
1.样品选送要求
(1)每个参评的稻米样品,需提供稻谷1公斤和大米2.5公斤。
(2)选送样品注明生产单位或个人(合作社/农场/农户)、产地、稻米品种、商标等信息;
(3)选送样品必须为自己企业或农户生产,不得购买和借用他人产品 ;
(4)以上规则如未详尽,以评委会为准。
2.评分标准
评分参照农业行业标准《食用籼米》及《食用粳米》进行;安全指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,鉴定会前经检测重金属超标的样品不列入此次评选 ;食味品质的评价方法参照国家标准《优质稻谷》附录《食味品质试验方法》进行。
3.评分结果
根据外观、食味两项评分结果记总分,根据分数高低排序。
(二)“稻米好品种”评选规则
按“江山好稻米”相同的评分标准组织评选,根据外观、食味两项评分结果记总分,根据分数高低排序。
四、征集冠名单位
江山好稻米活动征集冠名单位1个,参与协办,活动冠名内容为“xx杯”江山好稻米。
联系人:占才水,电话:4022371,6673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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